为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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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区后埠街朝阳社区党总支原书记、主任黄群琰在低保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问题。2009年9月,黄群琰在低保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致使村民李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6.7482万元。黄群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1月,经后埠街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群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东桥镇南岸村村委会原主任周启高违规为他人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5月,周启高未经正当程序,未认真审核把关,违规在李某、谭某某两人危房改造申报资料上签字盖章,致使两人分别违规获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万元。周启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0月,经东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周启高党内警告处分。

芦溪县宣风镇桥头村原妇女主任刘招莲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9月,刘招莲利用职务便利,以其丈夫名义,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2017年8月,经宣风镇党委会研究并报县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招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栗县鸡冠山乡芦下村违规套取项目建设资金、扶贫帮扶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芦下村以虚报工程等方式违规套取项目建设资金、扶贫帮扶资金共计58.1355万元,未入账用于村级其他开支。孙大燕作为村党支部原书记、柳本福作为村委会原主任,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孙大燕、柳本福2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经鸡冠山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孙大燕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柳本福党内警告处分。

莲花县升坊镇升坊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和平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2年,李和平等人通过伪造施工合同、虚增工程等方式套取水利工程、扶贫项目工程等项目资金共计5.89014万元,李和平个人分得1.96万元。2017年11月,李和平因犯贪污罪,被莲花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2017年12月,经升坊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和平开除党籍处分。 (萍乡市纪委监委)